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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江西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设立团体会员。 一、申请条件 凡从事与医学专业有关,并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医疗卫生、医学教育、医学科研机构,以及医药生产企业单位,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,支持本会工作,均可申请作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二、入会手续 团体会员入会须申请并填写《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》;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后,报常务理事会批准;由学会办公室发给团体会员证书,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。 团体会员单位的科技人员要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,需按本会章程办理入会手续。
三、组织管理 1.
团体会员的发展和管理由学会办公室负责。 2.
团体会员单位须选派1-2名联络员负责与本会联系。 联络员(秘书)的主要职责是: (1)负责本单位会员参加学会学术活动的组织联系工作; (2)传达学会活动信息; (3)掌握本单位会员变化动态; (4)负责发展会员的联系工作; (5)反应会员的意见和要求; (6)收缴、办理本单位会费和会员继续教育注册费。 3.
学会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团体会员工作会议。
四、权利 1.
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活动。 2. 优先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资料。 3.
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。 4. 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及国内、国际学术会议。 5.
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义务 1.
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及接受本会委托发工作。 2. 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、科普工作。 3.
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赠及募集资金。 4. 按期缴纳团体会员会费。
六、会费的缴纳 每年第一季度缴纳当年会费;团体会员入会时须缴纳本年度的会费。一年不缴纳会费者,作为自动退会处理。
七、退会 团体会员单位有退会的自由。退会应以团体会员单位名义正式提出申请,加盖单位公章,同时退回团体会员证书
团体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和损害本会名誉、利益,经常务理事会决定,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,收回团体会员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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